·
河南省政府
·
河南省人大
·
河南省政协
·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设为首页
收藏
在线论坛
投稿邮箱
新闻热线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消费权益
>>
消费投诉
>> 正文
[
河南新乡猪企给生猪注水 怎么分辨注水猪肉?
]
河南新乡猪企给生猪注水 怎么分辨注水猪肉?
作者:
Admin
来源:
河南经济与法制 编辑 张妍
录入:
Admin
更新时间:
2016-5-10 19:38:10
点击数:5712
【字体:
】
近日,河南新乡的猪肉批发经销商王某向记者投诉称,当地一些不良生猪屠宰企业,采取给生猪注水的方式,来应对生猪价格连续上涨给企业带来的亏损,称市场上60%的猪肉均为注水肉,每头猪多时可注入40斤水,多数经销商都是在违心的销售注水肉,不愿意坑民害民,呼吁政府尽早查处,让百姓早日吃上放心肉。
近日,河南新乡的猪肉批发经销商王某向记者投诉称,当地一些不良生猪屠宰企业,采取给生猪注水的方式,来应对生猪价格连续上涨给企业带来的亏损,称市场上60%的猪肉均为注水肉,每头猪多时可注入40斤水,多数经销商都是在违心的销售注水肉,不愿意坑民害民,呼吁政府尽早查处,让百姓早日吃上放心肉。对此,河南省畜牧局执法监察大队已成立调查组,针对肉类经销商反映的问题进驻新乡地区进行调查,目前,调查组已初步掌握了一些违法企业生产销售注水肉等违法问题,正在对违法企业做出相应的处罚。
调查:市场上60%为注水肉
新乡管辖1个地级市8个县,共有屠宰厂74家,这些生猪屠宰企业均有生猪定点屠宰代码,其中以辉县最多,多达 28家,目前日均屠宰总量在1万头左右,占比市场的80%。
当地屠宰厂都是以批发白条为主,其50%销在封丘县兴华商贸城、长垣县金源大市场、新乡市豫北水产大世界、新乡市二中农贸市场、获嘉县新世纪农贸市场、新乡县小冀菜市场、辉县城南农贸市场、原阳南街菜市场等。
新乡多数猪肉批发商告诉记者,在新乡地区批发猪肉类品市场,销售注水肉已是公开的秘密,都知道自己销售的是注水肉,无奈猪肉价格连续上涨,为了维护客户不让流失,违背良心在销售注水肉,这些猪肉批发客户一般都是前一天与屠宰场销售人员电话沟通价格和白条数量,价格和注水遍数挂钩,每头猪注水最多达5次,注水次数越多,价格越便宜,目前,注水5次的白条价格在23.2元/公斤,少注一次水每公斤价格高0.3元,每头猪注水重量在30—40斤,猪肉批发户第二天凌晨从屠宰场拉肉回去后在各农贸市场批发,注水肉当天需要全部批发完,不然猪肉颜色发黑;另外50%的白条发往商丘、郑州、南京等省内外市场,这些屠宰场都有冷藏配送车,晚上在工厂装车,凌晨发到外地客户处进行批发。
封丘县兴华商贸城猪肉批发商王某称,自己以前是不卖注水肉的,随着猪肉价格的连续上涨,销售正规企业的猪肉没有一分钱的利润可赚,甚至还赔钱,自己原先有40多家商户,由于不注水的肉价高,现在客户已流失了大半,无奈的情况下,自己也开始销售批发注水肉。称生猪注水都是在屠宰厂进行的,注水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使用最普遍的,生猪送到工厂后,工人用铁钩勾住猪嘴,把水管插进去,每头猪灌水20秒钟,每头猪40分钟灌水一次,每头猪3--5遍,注水完毕后在毛猪的耳朵旁打针,确保灌进猪体内的水分不流失。另外一种方式就是给生猪喂药,让猪异常干渴,自行喝水,喝饱喝足之后再进行打针封闭,让水不再流失,目前这种方式使用较少。注水工人都是从外地聘请过来的,每注水一头毛猪收取20元注水劳务费;正常的毛猪宰杀后每斤出肉率最高75%,而这些注水工人可以根据老板要求进行注水次数的调节,出肉率可以控制在85%---100%,利润相当可观,坦称,自己曾亲眼目睹注水过程,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白条肉60%为注水肉。
呼吁政府早日查处
据调查,一部分客户批发注水肉,价格低廉,销售不注水的猪肉商户销售困难且不赚钱,为了生存,迫于无奈开始销售注水肉,注水肉的大量入市,进一步加大了价格竞争的力度,市场异常混乱,大多数商户全拼价格在抢市场、争下线,这不仅加剧了市场竞争,更重要的是注水肉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在调查时记者发现,一部分猪肉批发客户虽在销售注水肉,但还是强烈呼吁政府能加强对注水肉打击,尽快规范猪肉市场,不愿做销售注水肉、坑害消费者这种坏良心的事。
pic
上一篇:
伊川县直中学多名在职教师办辅导班 轮番催促学生报名
下一篇:
女子买奶粉到家发现快过期 怀疑收银员调包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
热点文章
]
泌阳县法院:【以案释法】...
罗山县法院:多领到3000元...
网购减肥咖啡起争 法官释...
罗山法院:“汪汪队”出动...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