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些美容美发店办(年卡或月卡),并不签订合同和给发票,交钱办卡或直接美容。“如果是小额的,影响不大,但动辄上千上万,如果发生消费纠纷或美容店走人,消费者找谁投诉?凭什么依据?”涪陵工商分局合同中介科负责罗科长告诉说,消除美容美发的“霸王条款”,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工商局涪陵分局从今天(18日)和昨天起,对涪陵区城乡88个美容店,进行了一次规范劝导推广《重庆市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合同》示范文本执法检查,从18日上午,涪陵区工商分局和崇义工商所对辖区3个社区和街道美容店一一进行了《消费合同》执法检查,没有哪一个美容店有消费合同?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几年前,就发布《重庆市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各区县工商局和直属工商分局,积极推广使用,引导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签约。
涪陵区工商部门把推广使用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合同示范文本,作为关注民生,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工作。各美容美发店可使用统一的《重庆市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合同示范文本》或自制的消费合同。还将加强监管和表彰公示,各美容院美发店诚信经营情况。
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是行业长期存在的消费方式,规范预付消费行为,与顾客签订消费合同,既具有保护消费者权益,减少交易纠纷的重要作用,又是规范同行业市场良性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树立行业良好诚信形象的重要手段。
(重庆涪陵陈培建、夏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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