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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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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抵押贷款
 更新时间:2016-6-11 20:05:31  点击数: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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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今后河南省长垣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放心地抵押贷款了。

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通知,在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根据此办法,长垣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今后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了。据省国土资源厅调控和监测处处长王文卿介绍,目前,河南省已有商业银行与长垣县接触,探讨开展此项业务,河南省相关详细规定也在酝酿之中。

去年2月27日,长垣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33个试点之一。去年11月30日,长垣县以出让的方式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5宗46.51亩,成交价691.49万元。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由农村集体直接把使用权出让给购买者,实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有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省土地学会理事长丁宏俊说,此举会激活更多农村沉睡的资产。

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除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外,还包括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农民宅基地制度改革,长垣县在此次改革中承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记者高长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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