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执行局的法官们,让我们老两口儿有钱办年货过新年。”1月23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杨中华及执行法官王雷在收案当日就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当场兑付,申请执行人罗某感激地说。
申请执行人罗某、祝某夫妇育有三子,现三个儿子均已结婚生子。罗某、祝某夫妇年近七十,体弱多病,缺乏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为此,夫妇二人多次向三个儿子讨要赡养费,三个儿子却以生活琐事互相推诿,不履行赡养义务,后经村委会及司法所调解无果,夫妇二人向罗山县法院起诉,要求儿子们履行赡养义务。罗山县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三个儿子每人每年向夫妇二人支付3943.5元。判决生效后,罗某、祝某的三个儿子仍拒不履行,夫妇二人遂向罗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23日,执行法官杨中华、王雷在收到该案后,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了解。考虑到年关将近,为帮助夫妇二人顺利过年,杨中华、王雷立即通知罗某、祝某的三个儿子开展调解工作。执行法官分别从法律、道德、人情等方面,并结合当前开展的执行活动和执行态势,向三个被执行人详细讲解。慑于法律威严和道义谴责,三个被执行人最终改变态度,并当场交付了各自所负担的赡养费。此外,三个被执行人也认识到自己不赡养老人的过错,表示彻底悔改,并承诺每年按时支付父母的赡养费,让年迈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刘 俊 )
地址: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