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法官,我来交赔偿款。”近日,一被执行人家属主动到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履行判决义务,将4.6万元赔偿款交付给该院执行局副局长任大贵。
2014年4月,被执行人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章某相撞,造成章某受伤。罗山县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李某赔偿章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44244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春雷行动”期间,罗山县法院不断加大执行震慑力度,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甚至刑罚等强制措施,压缩“老赖”生存空间,迫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几日前,该院执行法官赶赴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准备对李某予以司法拘留时,恰逢李某不在家中,便向李某的亲属讲解相关法律、当前执行形势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所要承担的后果,劝说他们主动履行义务。迫于压力,李某的家属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义务,将赔偿款、诉讼费、执行费等交付该院。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刘 俊)
地址: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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