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中,一些群众向交警部门反映,因车辆被套牌或卖给别人没过户,自己也成了被催告的对象。
“若群众发现自己的车被套牌,可到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报案,经调查确为套牌车违法的,市民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汝南县交警大队执法室相关工作人员说。
群众卖车后由于未过户,或将车借给别人后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可以通过监控记录确定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时的驾驶人不是车辆所有人,车辆所有人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由确定的驾驶人来承担相应处罚;如果不能确定驾驶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可以处罚车辆所有人或车辆管理人。
交警部门提醒,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处理、缴纳罚款,驾驶人变更之前登记的手机号、住址时,也应及时到交警部门进行登记变更。买卖车辆时,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作者:姚建勋)
联系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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