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西平法院集合10多名执行干警,再掀“夏季雷霆”执行风暴,迅速出击,成功抓获6名“老赖”。此次抓捕行动,西平法院还邀请河南电视台记者随队进行宣传报道。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该义务不易当附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该义务,西平法院判决被告袁某自2013年1月起每月支付给原告赡养费500元,但被申请人拒绝履行其义务,在当天执行行动中,被执行人不仅对不赡养老人不感到羞愧,更是与邻居袁某一起对执行行动进行阻挠。西平法院干警当即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同时对妨碍公务的邻居袁某进行罚款。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被执行人陈某因买卖合同纠纷拖欠赵某货款18000元,执行行动当天,执行干警成功抓获了“夏季雷霆”行动以来的第一位“女老赖”,后被执行人陈某当场交付欠款和罚款,案件圆满执结。
【为他人担保借款,到期不还,法院强制执行】
2013年王某在西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0万元,由代某等三人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贷款到期后,多次催要,王某未按约定偿还,法院依法判令代某等三被告偿还本金20万元及利息,但代某等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执行行动当天,西平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对代某进行拘留。
2010年吕某在西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42975元,由叶某为其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贷款到期后,多次催要,吕某未按约定偿还,法院依法判令吕、叶某被告偿还本金42975元及利息,但吕某、叶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执行行动当天,在“夏季雷霆”执行行动的威慑下,担保人叶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及罚款,案件圆满结案。
【借款合同到期,还款是义务】
2014年李某在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贷款20万元,用于建设教学楼,贷款到期后,多次催要,李某未按约定偿还,法院依法判令李某偿还本金20万元及利息,但李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执行行动当天,西平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对李某进行拘留。
2013年,崔某在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贷款10万元,用于个体经营,贷款到期后,多次催要,崔某未按约定偿还,法院依法判令崔某偿还本金10万元及利息,但崔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执行行动当天,西平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对崔某进行拘留和罚款。
西平法院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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