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山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蹲点,成功将一名被执行人依法拘留。据悉,该名被执行人拖欠申请人200余万元长期不还,还屡屡躲避执行,这次终于难逃法网。
许某与周某系朋友关系。周某投资一项工程时,因资金短缺,邀请许某等三人入伙,于是三人委托许某以周某的名义投资。2014年,该项工程的全体合伙人结算时,周某获得收益400万元。这400万元,许某等人应分得200万元,但周某迟迟不予支付三人。许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人将这200万元作为现金款借给周某使用,周某给三人的委托人许某出具借据,约定了利息、借期等相关事项,但是约定的借期到后,周某仍然没有及时偿还,因此还引发诉讼,经过审理,光山法院依法维护了许某等人的合法权益,判决周某在法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周某依然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周某,但周某一直躲避执行,并几次逃过抓捕。7月中旬,执行干警中午冒着炎炎烈日,经过长时间蹲守,成功将周某抓获并予以拘留。拘留期间,周某反思了自己的错误,体会到了抗拒执行的违法后果,积极要求协商还款事项。
7月24日,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周某当场给付了30万元现金,目前周某已经履行100万元,其余款项在第三人的担保下,周某将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分批偿还。
(作 者:段祖号 )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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