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乐和副局长李磊日夜兼程远赴内蒙乌兰浩特,异地成功扣划被执行人百万元执行款,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4年8月9日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陈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合同签订后,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按约定向陈某工地提供混凝土,至2015年2月陈某累计欠混凝土公司1109942元未给付。2015年9月7日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起诉,要求陈某支付混凝土款,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针对其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与混凝土有限公司展开了证据大战,该案先后经历一审、发回重审、重审后又上诉,二审改判。2017年7月22日,最终判决陈某支付混凝土款1109942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线索时,申请执行人告知法院,陈某下落不明,某建筑工程公司总部在林州,公司还在正常运转,有履行能力,但是在审理阶段,该公司就明确表示即使判决最终判处其承担连带责任,也不会让申请人得到一分钱。申请人怀疑在审理阶段,该公司就已经开始转移资产了。
执行中,法院向建筑工程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该公司拒收。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显示,该建筑公司在银行竟有100多个账户,有几个账户余额是几十块,其他账户余额全是零。调取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明细发现,2017年开始,该公司账户进账少而出账多,出现许多账户余额是零的情形。结合申请人的陈述,以及被执行人拒收执行文书、账户多却无资金等情形,可见,被执行公司抱着“路途遥远你奈我何”的侥幸心理,已有规避执行的准备。既然被执行公司还在正常运转,其公司账户一定会使用,每十五天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一次公司账户,盯紧公司账户,成为打破执行僵局的途径。
“发现被执行人账户进钱了!150多万” “支持网上冻结吗?开户行在哪里?”“不支持网络冻结,开户行在内蒙的乌兰浩特”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天将要下班时,查控组传来被执行人账户进钱了的消息。
兵贵神速,执行局局长杨乐和副局长李磊立即决定马上赶往乌兰浩特,凌晨三点多出发,开始日夜兼程,横跨豫、冀、蒙三省,第二天中午到达乌兰浩特,来不及休息,他们直奔银行,虽然银行工作人员业务娴熟的核查着裁定和工作证,但是,他们却感觉每一分都如此漫长,直到工作人员告知已经扣划成功,并打电话给法院财务核实的确到账,他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一起百万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一度陷入僵局后,经过四千里的日夜兼程,终于顺利执结。
作者单位:确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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