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朱某来到罗山县龙山社会法庭,诉说着因楼上房屋漏水产生的邻里矛盾,已严重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多次与楼上房主邓某交涉无果,遂请求龙山乡社会法庭帮助自己维护权益。
龙山社会法庭庭长沈均厚立即带领社会法官杨广胜、胡利友赶到朱某家中,经现场勘查,朱某所述情况属实。据了解,邓某曾对自家卫生间进行过一次翻修,认为漏水并不是自家问题,可能是公共空间排水管道存在的问题,应该让开发商承担责任。朱某多次到街道办事处讨要说法,但均未得到解决。
社会法官细致耐心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还专门找到开发商说明情况,开发商表示如果是公共空间排水管道出问题,愿意承担全部的翻修费用。大概是被法官的热心行为所打动,邓某同意再一次将自家的卫生间地板撬开,结果发现问题还是出在自家地板上。经过社会法官调解三方最终达成协商,开发商愿意派人维修化解邻里矛盾。
社会法官四两拨千斤,一场即将激化的矛盾就这样巧妙化解,邻里关系也得到缓和。
作者单位: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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