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8日15时48分,河南省淮滨县交警大队马集中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一辆号牌为豫SCXX38的小型面包车逾期未检验,沿S337线刘大园村卡口自东向西行驶。
淮滨县交警大队马集中队执勤民警遂于15时55分将该车查获。经查该车驾驶员叫张某某,男,无驾驶证。
经进一步查询,张某某未办理驾驶证,民警遂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及第90条之规定,对张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违法行为,分别予以罚款1500元和200元。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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