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1日,息县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历时近四年,一场婚约财产纠纷终于算落下帷幕。
2014年黄某与姬某经人介绍结为夫妻,但只举办了结婚典礼,并未领取结婚证。姬某于婚前给付黄某家人彩礼款共计十万元,婚后两人生活不过一个月就发生了激烈争执,黄某遂离家出走,外出打工。
无奈之下,生活困难的姬某一纸诉状将黄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十万元彩礼。息县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并判令黄某及其父母于判决生效十日内退还姬某彩礼款共计八万元。黄某不服,提起上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于2015年4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6月,终审判决生效后姬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此后,承办人多次找到黄某家,却始终不见黄某踪迹,且其银行无任何存款。
2015年10月,黄某母亲郑某因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被依法予以拘留。2015年12月,承办人依法对黄某家中的三头黄牛予以扣押,姬某与黄某家人达成和解协议,三头黄牛作价1.5万元,三日内另偿还1.5万元,剩余三万则于2016年年底偿清。但是直至2016年12月,剩余的三万元黄某始终不愿偿还,且承办人发现黄某完全有能力偿还,却规避执行常年外出不归。
2016年12月,息县法院依法将黄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移送息县公安局,息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对黄某进行网上追逃。
2018年5月14日,息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6月13日息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6月19日做出刑事判决,被告人黄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来源:信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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