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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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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出台方案 设立奖补资金扶持社会办医
 更新时间:2018-8-13 10:27:24  点击数: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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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从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市社会办医规模进一步扩大,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的25%,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打造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的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由全科医生、公卫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将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服务内容、签约履约和服务情况等纳入统一管理,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给予同等待遇。

  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营造方便快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远程会诊、专人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增值、辅助服务,以及诊疗、护理、康复、心理关怀等连续、整合的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加强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官方微信、手机应用 程序等建设,开展网上健康咨询、在线预约诊疗、在线问诊、复诊、转诊及移动支付等个性化服务。

  对放宽市场准入作出明确规定

  《方案》对放宽市场准入作出明确规定,各县(市)区要统筹考虑多层次医疗需求,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全面清理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再进行初审;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设置、增加前置或附加条件,不得设置地区壁垒和部门壁垒。

  设立奖补资金扶持社会办医

  财政奖补方面,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可设立相应奖补资金扶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重点用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学科建设、等级创建、基建项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卫技队伍建设、投资考核奖励及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郑州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取得三级甲等和二级甲等资质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各区新建社会办医疗机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市、区财政按1∶1比例配套给予投资额1%的一次性奖励,用于购置医疗设备和改善医疗服务设施;开展特色诊疗服务的中医、中西医、民族医和在国内外具有领先水平的医疗机构,康复、护理、老年病、临终关怀等紧缺型医疗机构,一次性奖励金额提高至投资额的1.2%。一次性奖励资金的50%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业后拨付,其余50%在开业两年内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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