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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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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被“空降”枯树枝砸伤 谁该担责?
 更新时间:2018-10-30 9:43:05  点击数: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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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上午,我正在路上走着,突然被一根枯萎树枝砸中头,鲜血直流。”10月29日,郑州市民阎先生致电大河报称,自己无辜受伤缝了3针,他立即向绿化部门反映此事,虽然对方派员到现场查看了情况,但是未谈赔偿问题,“我对他们的处理态度,有很大意见!”

阎先生说,他被枯萎树枝砸中的地方,位于郑州市中原路与兴华街交*口南约80米路西处。10月26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他徒步沿兴华南街北上,准备搭乘地铁外出办事。行至事发区域时,他被路旁法桐树上掉落的枯树枝砸中头顶,“鲜血直流,衣服上也溅了血迹”。

据阎先生回忆,这根枯树枝直径约5厘米,长近2米。意外受伤后,有的行人拿出纸巾帮助止血,有的市民帮其拨打了120。

而据阎先生介绍,其伤口被缝了3针。然而,让他气愤的是,事发后,郑州城市道路绿化管理处虽然安排人到现场查看,但是并未明确表态如何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绿化部门称,“需要阎先生举证此事,确由枯萎树枝砸伤他”。

面对对方答复,阎先生十分气愤,他表示,自己意外被枯萎树枝砸伤,暴露出绿化部门平日对行道树管理不善,要向绿化部门提出5000元赔偿。

10月29日上午,郑州城市道路绿化管理处数字化案件处理中心负责人王先生称,事发后,他们立即安排相关负责人去现场了解情况。可以确认事发区域行道树是由他们负责。在现场,阎先生提出当场赔偿,他们不能同意。按照单位规定,发现意外后,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疗伤票据等,再经双方确认事发缘由,给予赔偿,“单位的事儿,经办人不会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前,拿自己的钱支付”。王先生称,他们愿意随时配合阎先生处理此事。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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