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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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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温情执行化解邻里纠纷
 更新时间:2018-11-27 9:43:02  点击数: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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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河南分网11月26日消息 2018年7月24日,通过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被执行人黄某当场交付4000元案款,一起因琐事引发邻里纠纷的执行案件成功执结。

  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黄某本是同村村民,平时没有积怨。2017年10月16日,王某和黄某因琐事观看打牌过程中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厮打,王某受伤。经鉴定,王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王某受伤后,住院治疗。王某将黄某诉至确山县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其因人身损害造成的各项损失14510.85元。经审理后,确山县法院依法判决黄某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王某各项损失5520.55元。

  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义务,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王某和黄某本是同村邻居,也没有积怨,不适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多次与黄某电话沟通时,黄某抵触情绪很大。为了更好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执行法官不顾高温天气多次前往黄某家中。执行法官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不利后果告知黄某后,又以古代“三尺巷”的故事为例劝说黄某和王某要互谅互让、互敬互爱。最终,黄某表示愿意赔偿。经协商,黄某当场将4000元案款交付给王某,王某自愿放弃剩余款项,双方握手言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法官采取温情与强制相结合的手段解决矛盾,既符合法理又兼顾情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样有助于法院判决的圆满执行,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讯员 刘晓玉)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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