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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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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久拖工资不支付 慑于拘留忙付款
]
河南商丘:久拖工资不支付 慑于拘留忙付款
作者:
佚名
来源:
河南经济与法制 编辑 杨阳
录入:
Admin
更新时间:
2018-12-17 10:05:03
点击数:3070
【字体:
】
12月13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王某朋行踪线索后,迅速赶往目的地,成功将王某朋拘传至法院,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王某朋最终低头悔改,将拖欠一年多的4万元工资款全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郝某,此案执结。
2015年,原告郝某承揽被告王某朋承包的房屋装修工程,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王某朋应支付郝某4万元劳动报酬。后经郝某多次催要未果,2018年5月遂将王某朋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梁园区法院鉴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依法按照涉民生案件“四快三优先”原则,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判决生效后,王某朋并未如期履行支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告王某朋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王某朋始终不见踪影,经多次查询,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线索反映,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朋在虞城某KTV任职,执行人员立即前往,经过严密布防,成功将王某朋抓获。但其仍表示没钱偿还,执行法官见状,办好手续欲将其拘留,在送往拘留的路上,王某朋抗拒执行的“心理防线”终于瓦解,遂联系其家人筹款,最终在其家属帮助下将执行款如数送到法院后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件得以执结。
来源:澎湃新闻 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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