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未按约定履行剩余案款,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法院恢复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慑于执行威慑力的被执行人最终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
案件源于2017年,柳某向夏某供应汽车配件,后经双方核算,夏某尚欠柳某货款14万多元未支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柳某向遂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夏某仍未按时履行法定义务,2018年10月18向遂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夏某当场履行案款4万元,后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柳某提出撤回执行申请,11月9日,案件终结执行。
这天,执行法官接到柳某电话,称夏某不遵守约定,并未按时履行剩余案款,且态度蛮横无理。经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夏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抱着既然有财产就一定要执行到底的态度,执行法官立即将该起案件恢复执行,通过多方打听寻找将夏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采取策略,软硬兼施,夏某闻听有可能被司法拘留时慌了神,通过网络转账将剩余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完毕。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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