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尽心尽力执行到位赡养费,在瑟瑟春寒中为一花甲老人带来暖暖温情。
遂平县的李某今年六十多岁了,年轻时与徐某结婚后生育二子,1994年经遂平县人民法院调解与徐某离婚,离婚后李某因精神疾病问题,二子均交由徐某抚养,2017年李某因病住院治疗,后因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遂向遂平县人民法院起诉二子履行赡养义务,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二子每月应给付李某定额生活费、护理费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判决生效后,李某二子并未按时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立案后,因徐某二人均常年在外地工作,执行一时陷入被动,因涉老人赡养费,执行干警没有丝毫懈怠,想办法联系到徐某二人,向二人释法、明理,刚开始二人借口推脱,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告知二人尊重和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人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更应该为自己的孩子做好榜样,照顾好老人的晚年生活,在物质上提供保障、精神上给予安慰,徐某二人终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将全部执行款汇至法院帐户,执行干警将案款交至老人手中,在瑟瑟春寒中为老人带去暖暖温情。该起赡养纠纷案执行完毕。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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