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办案手段,通过网络查控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贾某诉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11月2日经遂平法院判决,要求某建筑公司在限期内履行义务。判决生效后,某建筑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贾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该建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与此同时,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该公司的财产情况,并冻结了其银行帐号,因冻结款项仍不足本案的执行标的额,执行法官不厌其烦的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精准把握被执行人困惑心理,向其释法明理,为其剖析利弊,并告知拟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司将会面临信誉问题,影响公司形象。最终该公司迫于法律威慑,积极将执行款足额打至被冻结帐户,法院得以足额划扣,随后,执行法官将案款转至申请人帐户。
案件进展至此,执行法官并没有结束执行工作,依然积极反复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其对立情绪,积极创造条件,让双方充分沟通,化解矛盾。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该案件的成功执结,不仅促使双方化解了矛盾纠纷,而且为双方复工复产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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