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以拍卖股权抵债的执行方式,执结一起标的额为488438.7元的借款合同案。
2018年3月,被告张某夫妻二人向原告某银行借款47万元,借款期间为2年,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后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本金及利息,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生效后,张某夫妻二人仍拒不履行清偿义务。2020年3月,某银行向遂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张某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并且其持有申请人某银行评估价值为80万余元的股权。法院迅速对该股权进行了查封,并在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2020年4月,在拍卖平台进行一拍拍卖,起拍价为88万元,因报价略高,报名竞买人没有竞买该股权,后法院决定将起拍价降低15%的幅度进行二次拍卖,最终买受人在二拍中以75万元竞得该股权。经过合法程序,法院将拍卖股权所得的48万余元钱足额发还给申请人。至此,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随后,执行法官细心的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还牵涉另一起执行案件,为了及时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将剩余拍卖款进行了扣留。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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