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消费权益 >> 曝光台 >> 正文
3700元买的假酒卖19500元 为牟暴利卖假茅台 她把自己送进牢房
 更新时间:2021-7-16 10:12:27  点击数:3402
【字体: 字体颜色

来源: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郭致远通讯员李东亚文图

觉得销售正规名酒挣钱慢,郑州一烟酒店老板石某动了一番心思,低价购进假冒名酒,伺机高价出售;经其转手,一箱购买价为3700元的“飞天茅台”,被挂牌19500元销售给顾客,进价700元一件的假“汉酱”,标售2748元。7月15日,经过郑州二七警方20余天的取证侦办,石某因涉嫌销售假冒名酒,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投诉

买回茅台感觉味儿不正

6月11日,尚先生在二七区淮河路与淮南街交*口某火锅店楼下的烟酒店,以19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箱茅台。时隔一天,尚先生又以此价格,购买了两箱茅台。不久,尚先生来到烟酒店反映称,他买回的茅台酒用作招待客人,大家饮用的时候感觉味儿不正,高度怀疑该酒是假冒产品。

三箱茅台酒,他共计支付了58500元,却觉得它们是地道的“水货”,决定找老板石某要求退货。老板表示,可以给他换三箱,但是不退。经过多次交涉,老板不承认是假酒,也不予以退货。尚先生便投诉到二七区市场监管局淮河路市场监管所。

6月22日下午,市场监管所接到尚先生投诉后,由其组织消费者、商家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四方一起进行鉴定。厂方经过鉴定,认定尚先生所购三箱茅台酒,从包装箱到每瓶酒的包装盒以及酒瓶和标识,均不是厂家的原包装,而且做工十分粗糙,鉴定为假酒。

三箱酒被鉴定是假,石某辩解称:“我眼睛近视,章上的字看不清。但箱子上盖的有公司的章,箱内装的酒是不是我卖给他的酒,也说不清。”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停泊在石某烟酒店门前的一辆面包车,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这辆车子里,装着茅台、五粮液、汉酱及汾酒等名酒10余件。

据此,执法人员立即与二七公安分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联系。民警赶到现场,责令老板立即把车门打开,在车里,又查出了一箱同样的茅台酒,店里还发现了两箱汉酱酒,经过鉴定,二者均为假酒。随后,民警将涉嫌假酒予以暂扣,并立案调查处理。

逐利

假冒茅台加价5倍对外销售

经过二七分局马寨派出所民警调查,石某购买的假冒名酒,全部放进面包车,并没有摆放在店铺内。

石某交代称,她自己知道这些是假冒货,担心被职能部门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不敢摆放在店铺。身背巨额欠款,靠销售正规烟酒利润不大,思来想去,决定“赌”一把进些假冒货,搭配着其他正规商品卖。

石某称,她购买的假冒53度酱香型“飞天茅台”,每箱3700元,销售的时候每箱19500元。一共卖了3箱。假冒黄汉酱酒,每箱购买价700元,到店后定价每箱2748元,“还没有卖出去”。假冒八代五粮液,每箱进价1300元,定的售价是每箱6900元,“也没有卖出去”。

那么,这些假冒名酒,从哪儿进的货呢?

石某称,店铺内销售的正规白酒,一般是从厂商或二级批发商处进货。给其提供假茅台、汉酱的,是到其店里派发小名片认识的。该男子说,如果需要假知名品牌白酒,自己可以供货。而供应假五粮液的男子则是在糖酒会上认识的,他自称可以提供假冒五粮液白酒。“我欠外账500多万元,卖真的白酒不怎么赚钱,想着卖点假货可以多赚些钱。”

石某称,她动了这番心思,筹划着多挣些快钱,前前后后联系货源、转账等。据其称,她连丈夫都没敢告诉,均由其一个人操作。“她心里十分清楚。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不想牵连其他人。”办案民警说。

7月15日,在马寨派出所,副所长陈铭打开一瓶飞天茅台外包装介绍称:“观察茅台、五粮液、汉酱的外观,非专业人士很难看出真假,但经过厂家验证,这些酒全是假货。”

目前,石某因涉嫌销售假冒名酒,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警方已经锁定提供假冒名酒的两名男子,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说法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律师提醒说,商业经营应当以诚信为本,不能为暴利铤而走险,如果出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的,不仅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同时还涉嫌刑事犯罪,直接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pic
  • 上一篇: 西平法院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大曝光宣传活动
  • 下一篇: 消费者从“蜜雪冰城”饮料中喝出虫子 加盟店曾多次受行政处罚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