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消费权益 >> 消费要闻 >> 正文
河南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 价格违法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更新时间:2022-5-5 16:00:48  点击数:2587
【字体: 字体颜色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全省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5月4日,省市场监管局面向全省各有关经营者、单位发布通告,要求他们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守信经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通告指出,要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价格行为,稳定价格秩序。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要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做到不串通涨价、不囤积居奇、不哄抬价格、不价格欺诈,不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通告说,目前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请消费者理性消费、有序采购,避免过量囤积造成浪费。如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对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 河南日报)
pic
  • 上一篇: 河南农村用水将分类分档收费 对工商业经营主体执行非居民水价
  • 下一篇: “试衣诈骗”实为“刷单返利”变种 这位宝妈差点中圈套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