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调解一起“跨国”离婚纠纷案件。 2006年,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2016年,李某前往美国居住生活,之后一双儿女前往美国与李某共同生活。李某基于夫妻二人长期分居感情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承办法官樊浩强接手案件后,先是仔细梳理案件情况,又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并分别了解二人基本情况,了解到李某目前在美国定居,无法回国参加诉讼,张某在南方某城市定居,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决定通过在线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当天,承办法官利用远程视频在线调解平台询问确认双方对离婚一事的真实意愿、婚生子女的抚养探望、共同财产分配等问题的处理意见,并细心阐释相关法律法规,在承办法官有条不紊地组织下,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西平县人民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对于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争取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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