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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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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法院妥善调解两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更新时间:2022-10-9 15:01:06  点击数: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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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种培训机构层出不穷,消费者与培训机构的纠纷随之日益增多。家长为孩子报的培训班还没上完,培训机构就撤点关停,难道剩下的培训费要打水漂了吗?面对培训机构关门“跑路”,如何解决学员退费难、**难等问题?近日,遂平法院就妥善调解了两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培训机构撤点 家长遇“退费难”
     2021年10月24日,原告杨某同张某某一起到某舞蹈培训机构为自己的孩子报了舞蹈培训班,缴纳了培训费用,被告杨某某亦向原告出具了收款收据。后被告并未按照协议约定为原告提供培训服务,且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撤离培训地点,其行为导致原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事后多次与舞蹈机构协商退回剩余的培训费,被告拒不退还,原告为此诉至遂平法院。
    法官快审速调 妥善化解纠纷
    庭审中,原告杨某向法官陈述,自己跟张某某一起为各自的孩子报了同一个舞蹈班,当时活动优惠送了自己一个名额。上了几节课后,被告杨某某撤离培训地点无法继续上课。被告杨某某也诉说了自己的难处,称舞蹈学校作为小微企业,疫情以来,报名人数骤减,生存困难,表示以后经济稳定了,会组织学员继续上课,因此不愿退还剩余培训费。承办法官认为,本案虽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但冷冰冰的判决书并不能实际保
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充分了解双方的真实意愿后,承办法官继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也当庭退还了培训费。
    培训班陷阱多 擦亮眼少上当
     法官提醒各位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擦亮眼睛、做足功课,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一方面,在购买培训课程时,应合理购课,切莫贪图优惠与便宜,盲目报名;另一方面,应认真审查双方所签订的培训协议,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协议内容坚决予以说“不”,同时也应注意保存相应凭证,避免在**过程中出现举证不能等情况。对于培训机构而言,更应以诚为始,立信为本,在经营过程中恪守契约精神,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共同为培训行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发挥正面积极向上的社会作用。(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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