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罗山县人民法院消息,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从4月15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民工**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深入企业、工地、厂矿、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助力农民工讨薪**。
为推动活动有序开展,罗山县法院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萍担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活动目标、任务,细化了活动措施,成立了八个宣传小分队,全方位、广覆盖地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微视等媒体和载体的宣传优势,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扩大宣传内容,将劳动工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损害、人身伤害、财产纠纷等一切可能与农民工或者与农民工家属相关的案件法律知识都纳入普法宣传的范畴,加大对农民工帮助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农民工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坚持“重调解”、“重救助”、“重执行”、“重回执”办案原则,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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