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14年第2季度,该局对特种劳动防护鞋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监督检查,共抽取了郑州、鹤壁、濮阳、南阳4个省辖市18家企业35批次特种劳动防护鞋产品,有4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检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1146—2007《防静电鞋》,gb21148—2007《个体防护装备 安全鞋》中的《保护足趾安全鞋》、《多功能防护鞋》、《防刺穿鞋》,gb12011—2009《足底防护 电绝缘鞋》和(x)xk02-00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产品的鞋帮高度、鞋座区域、成鞋组织保护一般要求、保护包头内部长度、成鞋抗冲击性、成鞋的耐压力性、成鞋金属保护包头的耐腐蚀性、成鞋防漏性特定的工学效应、鞋帮厚度、鞋帮一般要求、鞋帮拉伸性能、鞋帮耐折性能、内地和鞋垫厚度、内底和鞋垫吸水性和水解吸性、内底耐磨性、鞋垫耐磨性、非防滑外地厚度、外底耐磨性、外底耐折性、外底中间层结合强度、成鞋刺穿力、成鞋防刺穿垫耐折性、鞋帮ph值、衬里ph值、外底花纹高度、电性能要求、防静电鞋电性能和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
经抽样检验,焦作市旭光鞋业有限公司、焦作市环球橡胶有限公司、焦作市富地鞋业有限公司等企生产的3批次产品外底耐折性项目不合格。另外,温县亿金鞋业有限公司一批次产品鞋帮耐折性项目不合格。
河南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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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对流通领域皮鞋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合格率为43%。 本次抽检检验依据为gb28011-2011《鞋类钢勾心》和qb/t 1002-2005《皮鞋》及产品明示采用的标准。检验项目包括耐磨性能、耐折性能、帮底剥离强度、勾心弯曲性能、勾心抗弯刚度、勾心硬度、标志标识等。
全区共抽检皮鞋100个批次,43个批次合格,57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43%。主要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帮底剥离强度、耐折性能、勾心硬度、勾心抗弯刚度等。
对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未采取相关措施的,工商部门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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