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推销、信用卡代办、公司招工,这些真假难辨的信息让很多人烦不胜烦。11月5日,开封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使用伪基站群发招工信息的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4年6月22日,王某从他人手中取得伪基站设备一套,安放在自己的“五菱”面包车上。第二天,王某使用伪基站群发招工信息时,被尉氏县公安局民警抓获。经检查,该伪基站已成功发送了12000余条招工信息,致使12000余户手机用户受到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因其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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