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被绊倒磕掉门牙,因修复治疗花费不菲,将学校起诉到法院。12月22日,法院对这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12岁的小雨(化名)是新乡市凤泉区某学校一名女学生。去年11月12日下午放学后,小雨和同学在学校打扫卫生时,被地上的拖把绊倒,门牙被磕掉一半。小雨的父母让学校支付4900元治疗费,被拒绝,遂将学校起诉到法院。
新乡市凤泉区法院审理认为,小雨未提交相关医疗票据,后期治疗费用还没有发生,据此,驳回了小雨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