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借了朋友40多万元买了辆车,并约定两人都有使用权
由于借的钱一直没还上,车被过户到他朋友的名下
“我本人啥都不知道,车咋就悄悄地过户给了别人?”昨日,濮阳人贾沧海(化名)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说,在他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奥迪车被过户。车主不知情,车辆也能办理过户?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
怪事
车主毫不知情车辆被过户
贾沧海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去年年末的时候,他向朋友刘伟(化名)借了40多万元买了一辆奥迪车,并办好了车辆的所有手续。同时他还和刘伟约定,两人都可以使用这辆轿车。“车辆的登记证书和行车证都放在车上。”今年10月,贾沧海发现车辆已经被过户,而新车主正是刘伟。
据悉,按照二手车交易流程的规定,机动车交易需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行车证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卖方本人到现场签字,如果卖方未到,需第三方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才能办理。而贾沧海称,他没有签订过委托书,也没有签订过买卖合同。
河南商报记者通过走访郑州市车管所发现,刘伟持有的二手车交易发票由河南世贸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出具,原车主是贾沧海,而新车主正是刘伟,时间是2014年10月17日。
但贾沧海表示,“根本没与河南世贸二手车交易公司有过任何接触。”
调查
这辆车是如何被转手的
河南世贸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经办此笔交易的工作人员说,当时她并没有见到贾沧海的身份证原件,只有一个复印件。与他们合作的还有一家代办公司,车辆的资料是由这家代办公司提供的,“这家公司提交过来的资料都是齐全的。”
“我们这里授权,他们做担保,他可以拿着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来开票。资料的审核责任、原件的审核责任都由他们来承担。”工作人员说。
在提交过来的资料中,有一份盖有新郑市龙湖镇喜安车辆服务部印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是贾沧海委托该公司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办理业务,而且上面还有贾沧海和李某的签名及指印,并盖有一个印章。但贾沧海肯定地表示,他对这一切都不知情,“签名和指印都不是我本人所为。”
喜安车辆服务部的一名工作人员承认,委托书的签名和指印是她所为,车主本人没到现场。喜安车辆服务部工作人员为何这样做?刘伟对此表示,这些都是他委托代办公司做的,当时贾沧海不在现场。“我拿着贾沧海的身份证原件和车辆的一切手续,他本人没去。他借我的钱还不上,车应该过户给我。”刘伟说,此前他和贾沧海口头上说过此事,“但没有协议。”
说法
这种行为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
昨日,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河南世贸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全力配合贾沧海处理此事。贾沧海则表示,他会走法律途径讨回自己的车辆。
那么制造虚假委托书和买卖合同的行为,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会有怎样的后果?
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张书占律师表示,冒用他人名字进行的一种商业行为,首先是侵犯他人姓名权的一种行为,如果涉及侵犯了他人的财产,也是一种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这种交易行为由于不是交易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这种行为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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