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以《河南泌阳县寺沟水库除险加固成摆设 “豆腐渣”水库致民居成险房》为题刊登了我们的来信,反映河南泌阳县寺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存在裂缝、渗水等工程质量问题,致使部分民居成险房。(人民网,1月6日)
群众利益无小事。河南泌阳县寺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存在裂缝、渗水等工程质量问题,致使部分民居成险房,已经严重威胁到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泌阳县政府和驻马店、泌阳两级水利部门的反馈只解释说关于水库坝体裂缝部位并非水库坝体,而是防护墙。却对西坝出现的裂缝只字不提?
众所周之,新坝体刚修筑好就出现裂缝现象,裂缝是因施工人员使用劣质水泥、偷工减料,而水位升高水流冲击造成的可能性最大。泌阳县对此只字不提,笔者认为可能有如下原因:一是主管部门宗旨意识淡化。在面对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时总是敷衍了事,避重就轻,没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没有树立公仆意识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同时在工作不负责任,落实不够,实际调研中也没有仔细深入,存在侥幸心理,造成数据缺失、资料不齐。二是可能存在贪污腐败。如上所说,正是因为没有把群众的利益当作根本利益来对待,从而在水库实际施工过程中就可能官商勾结。主管部门对包工头偷工减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保持默许,从而共同浇筑了豆腐渣工程。三是“三观”扭曲。官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识存在偏差,把金钱看得太重,享乐主义战胜了奉献精神,在诱惑下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贪念。
不管是那种情况,都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造成部分群众房屋受损,成为危房。而对此主管部门却视而不见,包庇掩护违法行为,因此必须及时纠正并严惩责任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作者:兰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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