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我拿到这笔劳务工资款2万多元。”12月13日上午,在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申请人姚某与被执行人何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姚某组织人员为何某承建的主体工程提供劳务,何某在姚某施工结束后未及时付清劳务工程款,经姚某多次催要后,何某除给付部分劳务工资款外,仍欠2万余元。姚某遂诉至法院索要劳务工资款,判决生效后何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何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一边是申请人的极力催促,一边是被执行人的推托责任,执行法官不敢有一丝懈怠,不厌其烦地向被执行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同时调查其财产情况。经过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交涉、疏导和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何某主动将赔偿款2万余元交至法院。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孔晶晶 )
地址: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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