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以丈夫名下的两家公司作为担保,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拒不归还。2月16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将张某丈夫名下的一辆奔驰轿车查封。随后,该奔驰轿车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拍卖款项用于偿还欠款。
2015年2月12日,张某以丈夫名下的两家公司作为担保,向朱某借款20万元,期限为3个月,月利率15%,借据上加盖由张某丈夫名下两家公司的公章。张某到期不还借款,朱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还款,张某丈夫名下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张某不服,称钱用到丈夫担保公司,以自己没有实际用到该款为由上诉至南阳市中级法院。南阳市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决,但张某依然没有还钱。案件承办人在执行中查到张某丈夫名下有奔驰轿车一辆,遂依法予以查封拍卖。(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周勤 任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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