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遂平法院少年庭的审判员李真受理胡某(女)诉刘某离婚一案,这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的婚生子刘某某为智障儿,孩子的父母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抚养责任。1月7日案件立案以来,李真多次与原被告进行单独谈话,分析双方感情破裂及不愿意抚养孩子的原因,了解双方的经济基础等各项问题。经历了一天的调解,在李真苦口婆心的劝说之下,原被告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考虑到胡某常年在外打工、居无定所、孩子之前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刘某由被告抚养,原告有探视婚生子刘某某的权利,被告同意予以配合;原告放弃分割婚后财产,每年支付给被告5000元抚养费至婚生子刘某某年满18周岁,并当庭支付2017年的5000元钱抚养费。
案件审结后,审判人员温馨提醒孩子的父母:作为一位母亲,每天下班回到家看见孩子开心的笑脸,听到孩子甜甜的叫自己一声妈妈,是做母亲的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你们为人父母不能因为双方感情破裂就把孩子抛弃,抚养孩子是你们的义务,孩子智障需要你们给予他更多的关爱,让他有控制病情和好转的可能。经过法庭的调解,希望你们今后尽到作为父母的责任,用关爱呵护孩子心灵的成长。
法官不辞劳苦用法律和爱心保护了智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作者:刘晓君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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