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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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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低价销售手机 实为诈骗他人钱财
 更新时间:2017-4-12 18:40:01  点击数: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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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民警经过艰苦攻坚,缜密侦查,行程千余里,远赴广西将涉嫌利用QQ社交平台以卖手机为名进行诈骗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破获案件30余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到底采用了何种高明的手法取得这么多受害人的信任诈骗成功的呢?

201738,家住驻马店市汝南县的赵某报警称:2017226,其因手机损坏,想买部OPPOR9SPlus型号手机,就想起自己QQ好友里有位网名为“苏苏手机传媒”的手机卖家,平时卖手机比较便宜,便与其取得联系。经过咨询,卖家声称可以先付300元首付,其余的部分分期付款,赵某一听300元就能先用手机,挺划算,就立即通过微信将300元首付款转账于对方;十几分钟后,卖家称需要交运费险让赵某再给其打款500元,并承诺收货后会及时退款,赵某就又给其转账500元;可又过了一会,卖家又说需要开工商证明需再打款1300元,三分钟后就会将钱再转回赵某帐户,此时,赵某也起了疑心,但卖家立即又给他发了一份其他顾客的打、退款交易记录,赵某就又信以为真,消除了疑虑。就这样,卖家以各种理由分五次让赵某向其帐户内共转账5100元,并承诺三天内会将除手机费外其余全部费用退回赵某微信帐户。可三天后,赵某既没有收到退款,更没有收到手机,还被这位卖家从QQ、微信好友中删除,从此销声匿迹。至此,赵某才发现自己被骗,前来报警。

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破案指令后,西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虽然案件涉案金额不大,但作案手法直接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一不小心就会上当,该局为尽快破案,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紧盯案件线索,以涉案资金流向为切入口,对犯罪嫌疑人使用的QQ号、微信号加班加点的进行分析研判,专案民警为了找到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不分昼夜的进行调查分析,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314日晚,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广西省博白县一带活动,当时正值深夜,专案民警也顾不得休息,连夜赶往广西省博白县。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专案民警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住处,于318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朱某某成功抓获,抓获时两名犯罪嫌疑人还正围坐在电脑前继续诈骗他人。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朱某某,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曾为初中同学,平日里都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好逸恶劳,还总想不劳而获。且朱某某曾经也被自己的网友以类似的诈骗手段骗取现金一万余元,受骗后,朱某某好像是受到启发一样,他考虑到既然别人能如此容易的骗到自己,自己就也能骗别人。于是,他便伙同好友李某某通过QQ社交平台,大量发布虚假销售手机信息,以低价销售手机为诱饵吸引网友上当,再对其进行诈骗,从此,两人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2017320,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李某被西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作者:蔡 洁)

通讯地址: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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