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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消费权益 >> 权益案例 >> 正文
邻里房屋重建树矛盾 法院和风细雨化纠纷
 更新时间:2017-9-6 14:57:24  点击数: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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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当事人进行细致耐心的调解是化解民事纠纷的一剂良药。95,经河南省罗山县法院法官的努力,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审结。

原告陈某拥有一套130平米左右一宅一院自建房,与原告住房相邻的张某欲在该处开发重建房屋,需要将原告的房屋拆除,邻里之间就开发重建事宜进行了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于2016316签定开发重建的换房协议,该协议约定被告张某拆除原告的房屋后,作为对价需交给原告住房一套,并约定了具体的违约责任。

2017年初,开发重建房屋完工,但由于重建后房屋价格上涨,张某拒不交付房屋。原告认为张某已构成违约,遂将其告至法院,要求其按照协议支付原房屋作价款25万元及5万元的违约金。

根据案件情况,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邻居关系,并结合到房屋重建后价格大幅上涨的实际情况,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通过细致耐心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张某支付原告27万元,一起邻里之间合同纠纷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作者单位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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