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0日,西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健担任审判长在第一法庭对西平县恒泰新型墙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被告人西平县恒泰新型墙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共拖欠其公司工人工资2014年11月、12月、2015年1月计383180元,2015年1月28日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整改指令书》,2015年2月2日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处理决定书》,2015年5月5日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该公司下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被告人赵某某为了躲避支付农民工工资逃匿,一直未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庭审过程中,对于上述事实,被告人赵某某不持异议,西平法院将择日宣判。 临近年关,西平法院将继续秉持涉农案件快审快结原则,硬起手腕,不遗余力地打击坑农、害农犯罪,畅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保证该类案件能够快速、高效、妥善解决,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供西平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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