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防范金融风险,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失信人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将被冻结、划扣。”有金融理财产品业务的19家银行在2018年3月31日前上线金融理财产品网络冻结功能,此消息一出,获得许多人的点赞,特别对于法院来说,将更有助于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
5月15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此项新举措,通过查询被执行人的理财产品,成功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
原告包某玉与被告包某利系父女关系,2009年包某利与妻子感情不和被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包某玉由其母亲汪某抚养,包某利向包某玉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至能独立生活为止,后因物价上涨、生活水平提高、学习费用的增加,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无法保证正常生活,故包某玉将父亲告至法院,要求其增加抚养费。该院结合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和消费标准,酌定被告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700元至能独立生活为止。
该院判决生效后,包某利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该院执行局向包某利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由于包某利常年在苏州生活,执行干警苦于各种办法都无法查询其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3月21 日,最高院下发了对失信人的财产、理财产品可以实施冻结的通知后,该院执行干警立即启用这一措施,查询到包某利名下有两份理财产品,金额分别为25万、21万,执行干警告知包某利,若仍不支付抚养费,其名下的理财产品将会被法院冻结,若冻结实施后,购买的理财产品所产生的收益将被清零,包某利担心自己的经济利益受损,立即将一年的抚养费8400元送至执行干警的手中,此案得以圆满执结。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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