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结一起李某与任某、路某、刘某、曹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任某向原告李某清偿借款30000元并支付利息,被告路某、刘某、曹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多次向任某催要,任某拒不还款。无奈,李某于2018年4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任某将电话关机玩起了失踪,承办人多次寻找未果。被执行人任某的消失促使案件即将步入难执行的境界,但承办人并未因此放弃。承办人随即转变了执行思路,在了解到案件中相关的四个人当事人身份关系之后,承办人试图找寻担保人,做担保人的思想工作。在申请人的协助下,找到了担保人刘某和曹某,告知担保人协助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否则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将会受到处罚。
经承办人的劝解,二人积极配合执行干警,并于当日找到了被执行人任某,任某当场履行案款3万元。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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