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联合各单位召开涉公职人员集中行动活动预案后,被执行人冯某,主动联系法院该案承办人,要求偿还其与申请人王某的货款。
王某与冯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冯某开办有一处养殖场,期间向王某采购玉米当做饲料,在支付部分货款后,仍余下178170元未还,并出具三张欠条给王某。此次后冯某便再不曾提过偿还王某货款一事,无耐之下,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冯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文书,并依法冻结其工资帐户。但冯某拒绝来法院进行问答,在承办人多次寻找、劝解后,冯某终当场支付了王某5万元。此次还款后冯某如消失一般,承办人和申请人同时联系不上了被执行人冯某。
该案件正好赶上遂平法院组织各单位召开涉公职人员集中行动,冯某在听到风声后,第一次主动拨通了承办人的电话,要求偿还王某的货款,并表示不想让法院来单位寻找自己,想留点脸面。于当天主动履行案款6万元,加上之前扣押冯某的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后,以及扣划的工资。冯某终是还清了王某的货款,并保证以后一定不拖不欠,诚实守信。自此,王某申请执行冯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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