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年逾七十的宰某某原以为要求子女付给的赡养费要不回来,经过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在多次找寻宰某某子女无果的情况下,为彰显法院对涉案当事人的人文关怀,为生活困难的宰某某争取到了1200元司法救助款。
宰某某抚养子女三人,帮助其成家立业,现年老多病,丧失劳动能力。宰某某因病就医花费医疗费用11547.6元,但其子女却因生活琐事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无奈之下,宰某某将其子女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宰某某子女支付其医疗费用并按月支付赡养费。判决生效后,其子女并未积极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宰某某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多方打听,结合宰某某所提供线索寻找其子女,但均找寻无果,案件的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年逾七十的宰某某目前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十分困难。执行法官在了解到其情况后,想到了司法救助这一途径。按照相关规定,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于是,在宰某某提出申请后,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成功为其申请到了国家司法救助款。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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