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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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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言“捞人”诈骗24万,虞城刑警三中队破案 挽回损失
 更新时间:2019-1-24 9:16:22  点击数: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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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三中队在积极开展“平安守护”工作的同时,破获重大诈骗案件,为受害人挽回24万元的损失。

2018年6月23日,张某民、何某义,晁某,杨某雨因盗窃被山西省屯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陈某告知该四人的家属,出钱协调的话,他能让当地屯留县法院判个罚款,人就出来了,不会留任何案底,并向受害人索要24万元。犯罪嫌疑人陈某得到这24万元后,将这24万元挥霍使用。山西省屯留县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民、何某义、晁某、杨某雨实刑后,该四人的家属要求陈某退钱,陈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并继续欺骗受害人,陈某涉嫌诈骗。

接到报警后,刑警三中队成立专案组。中队长冯辉,指导员王明带领民警王留征、刘方震等多次奔赴山西屯留县,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最终将陈某抓获。

为了能够挽回受害人的损失,三中队民警积极做犯罪嫌疑人陈某家属的退赃工作,陈某的家属将受害人的24万元如数退还。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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