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松波
3月12日报社对通许县美林湖畔项目违规销售进行报道后,通许县综合执法局对其进行了罚款100元的处理。不过,这次处罚似乎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群众反映该楼盘仍然在违规预售。
3月18日记者来到通许县综合执法局,拿到了针对通许县美林湖畔项目违规销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对报社报道的答复。在《关于大河客户端报道”开封一楼盘无证售房 执法局:不好找证据,最多罚款200元“事件答复》中称:”河南润恒置业有限公司递交说明:由于其公司销售人员培训、业务不到位,在其公司“美林湖畔”项目洋房尚未办理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公司销售人员由于业务不精通误售一套洋房,造成了此事件发生。经调查当时已经认筹的的其余200多家均为高层。“(备注,该项目高层已经办理过预售证)决定书写明的处罚措施为“责令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处没收违法收入壹万元并处壹佰元行政处罚”。
美林湖畔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呢?随即,记者来到通许县美林湖畔项目采访,销售人员辩称:“我们目前不销售,只是收取定金,交1万抵3万。“针对这种情况,记者再次致电通许县综合执法局,该局负责人称“执法局只负责执法,预售和审批由建设局来管理。”
记者随后致电通许县住建局反映美林湖畔项目在被处罚后依然违法销售的情况,相关负责人厉海滨称:“如果是不该卖他(美林湖畔)卖了,咱就可以说他的事了,如果只是宣传没有实在的证据这不能认定为违法,抓不住错咱处理人家啥呢?”。(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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