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报社讯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公布我省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对我省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大河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调整,我省继续实施的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包括军车免交车辆通行费政策、警车免交车辆通行费政策等14项;我省取消清理的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包括国安车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全省高速公路救护车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等6项。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按照通知要求,明确我省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清理规范内容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不得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规定歧视性价格,不得排除、限制竞争等相关规定,针对本地企业、本地货物等特定市场主体出台的、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需要停车接受人工检验、无法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的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影响对跨省车辆正常收费的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
该通知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6类车取消免费通行政策
国安车辆。原政策:执行紧急任务并出示国家安全机关专用“侦查证”或“特别通行证”的车辆。
全省高速公路救护车车辆。原政策:设有固定装置且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
全省高速公路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原政策:合法装载,符合《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规定的,从指定场站出发,指定收费站驶入的,河南境内收费站驶出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享受通行费减免70%的优惠。
邮政普遍服务运输专用车辆。原政策:对持有通行证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运输专用车辆,在车牌号、车属单位、邮运线路与通行证规定的内容一致且车辆在规定的收费站点间出入时,免收车辆通行费。
全省高速公路甩挂运输车辆。原政策:对运输试点企业的甩挂运输车辆(推荐车型)给予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30%的优惠。
重大活动、会议指定车辆(拜祖大典等)。原政策:经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车辆。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