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法院五沟营法庭调解一起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当场支付原告北京某公司货款50000元。 据悉,2017年5月15日,北京某公司与被告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北京某公司按照约定通过物流将货物送至被告仓库,经过三年催要,被告既不履行还款责任,也不承认收到货物。无奈之下,原告北京某公司于2021年2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缩短诉讼时间,减少外地企业往返奔波之累,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时,通过庭前、庭中、庭后加强诉讼调解,拉长司法审判的服务“链条”,引导被告王某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庭审中,承办法官把握矛盾焦点,耐心细致地讲述其中利害关系,最终,成功让被告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至此,这起时间跨度较长的合同纠纷案件当庭成功调解,被告王某对于未支付的货款也当场付清,案结事了。 西平法院对涉企案件快审快结,积极融入营商环境建设大局,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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