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民二庭法官孙国军高效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35万元现金。
据悉,2017年7月,杨某因急用钱向武某借款39万元,并出具借条。还款期限届满后,杨某多次向武某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某遂将武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民二庭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现场,原告杨某拿出借条、请出证人力证借款事实。但被告武某拒不承认,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当庭达成一直调解意见。庭后,承办法官孙国军结合双方证据、庭审质证,再次认真耐心地和双方进行沟通,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同意再次调解,被告当场偿还了原告35万元借款,并提着一大袋现金亲自交到了原告手上,原告也自愿放弃了部分诉求,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近年来,西平县人民法院始终注重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诉调作用,淡化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助力快速履行,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切实缓解执行压力,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干好事、解难题。 西平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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