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亲密无间,认为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感情、物质不分彼此,可一旦分手,曾经借给TA的钱,曾经为TA花过的钱还能要的回吗?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谭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情侣间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原告小云(化名)通过微信、支付宝多次向被告小强(化名)转账,后双方结束男女朋友关系,小云多次向小强索要曾给其转账的钱款,小强置之不理,小云遂持借条、转账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小强偿还借款。案件受理后,谭店法庭承办法官李军仔细核对交易明细、借据原件、聊天记录等证据,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当初是男女朋友,如今对簿公堂不免尴尬的现实情况,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与原告和被告沟通,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遂采取线上“面对面”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庭审中,针对被告小强的辩称,承办法官李军结合原告小云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屏及转账记录、借条等证据,逐一一向被告小强进行了细致分析和劝解,告知其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类型。在析法明理的同时,承办法官也对小云予以劝说,向其解释小强的经济现状及还款能力,最终,在法官的劝说下,两个昔日的恋人在线达成调解协议,小强分批次偿还小云借款150000元。 (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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