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远亲不如近邻。马村区某家属院一楼居民陈某和三楼居民张某却因为一个脏水桶大打出手,张某头皮裂伤、血肿,胸部及多处软组织受伤。近日,马村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601.61元。
“远亲不如近邻,你们却因为一个水桶闹成这样,一个巴掌拍不响。这1600多元的执行款我们执行过来了,你是不是也应该把你家的水桶从一楼拿走了?”
“是,我已经认识到错了。早就已经把水桶拿走了。”
……
这是马村区人民法院法官和张某近日在法院的对话。虽然拿到了执行款,身上的伤痛却让张某悔不当初。
去年6月,张某嫌放在家里的脏水桶碍事,就顺手提到了一楼。
去年6月22日10时许,陈某的妻子见到脏水桶不乐意了,便找到张某说理:“臭气熏天,让我们家连门都没法开,哪有你们这样的?”很快,两人为此发生争吵。
陈某回到家后,感觉妻子吃了亏,便找到张某,朝张某的头部打了几拳。随后,双方相互殴打,均不同程度受伤。经诊断,张某头皮裂伤、血肿,胸部及多处软组织受伤。
因为医疗费的问题,两家人又闹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双方对打架事件的发生均负有责任;因被侵权人有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根据案情,陈某承担张某医疗费的55%为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见到判决书后,陈某一家人觉得很委屈:“明明是张某有错在先,凭什么让我们赔医疗费?”因此,陈某家拒绝赔付。法官多方劝解,该案终于执结,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邻里和睦相处才是硬道理。像张某、陈某因为一个水桶大打出手,不仅伤身体,而且伤和气,打掉了多年的邻里情。希望广大市民能引以为鉴,不要因为小事而伤身、伤感情。”该案主审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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