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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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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工商局集中行动深入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
 更新时间:2014-9-18 20:51:51  点击数: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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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叶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假冒伪劣建材、商标侵权、质量不合格以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严格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规范和整顿。共检查市场主体412户,立案231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5起,涉案金额197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先后成功办理了河南某肥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案、天津某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建筑用波纹管案、李某侵犯“海信”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张某某经营过期“思念牌”汤圆案等一批大案;成功调解一起叶县邓李乡农民因除草剂药害造成农作物减产的涉农群体投诉案件案,由违法企业直接向农民赔付损失2万余元。

  在工作方法上,抓组织领导,落实“九个一”的工作要求,确保执法办案取得实效

  在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开始之初,按照市局的部署,在工作方法上,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提出了“九个一”的工作要求,即对集中整治行动要“提高一个认识,做到守土有责、尽职尽责;开展一次宣传,努力营造舆论氛围;进行一次以上督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搞好一次排查,摸清市场主体经营现状;建立一套台账,完善监管基础数据;例行一次行政约谈,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意识;组织一系列抽检,确保商品质量安全;查办一批案件,实现整治行动目标;守住一个底线,严格办案纪律,确保依法行政”,以此确保集中整治行动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在宣传发动上,抓动员协调,注重营造内和外顺的执法环境

  集中行动开展过程中,通过开好班子会、动员会、推进会“三个会议”,层层动员,在系统内形成“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采取向县委、政府报送“集中整治行动动态”、个案专题汇报等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行动开展情况,并在电视台播放集中整治行动的相关飞播字幕,进行社会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执法环境。

  在工作措施上,抓市场巡查,为执法办案夯实基础

  工作中,我们将市场巡查作为掌握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完善监管基础数据和发现问题、发现案源的有效措施,以农资市场、大型零售商、建材市场等各类市场主体为重点巡查监管对象,以农药、化肥和水泥、钢材作为重点巡查监管商品,对我县辖区内347户农资经营户、 17户水泥经营户、40户钢材经营户,全面落实市场巡查网格化监管制度,确保实现监管领域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对巡查中发现的37户无照经营依法予以了查处,并督促其办理证照。

  在工作手段上,抓执法办案,积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将查办案件作为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终极目标,把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价集中整治行动成效的重要依据。以执法办案推动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实现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体现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效。

  在案件查办中严格落实我局“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提高质量,规避风险;完成数量,提升水平”的经检执法工作思路。行动开展以来,办结假冒伪劣行为案件10起、虚假宣传案件30起、商标侵权案件3起;无照经营案件62起、其他案件100起。先后三次组织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切实加大对流通环节商品的抽检范围和频次。截止目前,已从市场上随机抽取了135个批次的商品样本,化肥83个批次,其中不合格的8个;水泥15个批次,全部合格;钢材37个批次,其中不合格的6个,对不合格商品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所办案件没有一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实现了发现一个问题,整治一个行业,规范一批行为,完善一项秩序的执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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