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消费权益 >> 权益案例 >> 正文
河南男子销售硫磺馒头被判刑 砷含量超标12倍
 更新时间:2014-10-15 18:31:36  点击数:3264
【字体: 字体颜色

中国网郑州10月15日电 不法商贩为利益最大化挖空心思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我们最常食用而又较为廉价的馒头也难逃魔掌。2014年9月5日,被告任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濮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

2013年11月7日,任某在文留镇某村其馒头作坊内,用硫磺熏蒸销售的馒头,被当场查获。经鉴定,该熏蒸馒头的硫磺中砷的含量为12.1mg/kg。根据GB/T3150-2010《食品添加剂硫磺》中要求(AS)mg/kg≤1.0 。

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本案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遂做出以上判决。

pic
  • 上一篇: 工业松香做卤肉 获刑半年罚五千
  • 下一篇: 河南新郑面馆老板用郑州盐被罚 盐业局道歉并退款退盐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