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0日晚上,安阳市的王女士收到两条短信提示,说她的建行和农行信用卡分别被消费了2万元和6550元。这两张信用卡一直在自己身上带着,怎么会刷卡消费呢?王女士刚开始以为是诈骗短信,可再仔细一看,还真是手机银行的通知短信。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信用卡可能被他人盗刷了。
接到报案后,安阳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抓获了盗刷王女士信用卡的张强。这个张强还是个“熟人”——一个月前,王女士急用钱,在本地论坛上看到了一个刷卡、养卡的广告,就找到了这个刷卡地点刷卡套现。当时接待她的就是这个张强。当时张强以金额过大为由,说要等一个小时后才能把钱刷出来。其实他拿着王女士的信用卡,在人看不到的地方利用其先前购买的复制信用卡设备、制作信用卡设备先后复制了王女士的3张信用卡,并制作了3张虚假信用卡。
今年24岁的张强是安阳白璧人,一直经营自己的小生意,但大手大脚的习惯难以维持自身的消费,便打起了歪主意。据其供述,复制信用卡信息后,他就找适当的借口获取卡主的信用卡密码,或在客人输入密码时站在旁边偷看。
近日,经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张强有期徒刑6年,罚金5万元。
刷卡套现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王女士贪一时方便,给了诈骗者可乘之机,遭受了不小的损失。办案检察官提醒,防范信用卡被复制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在刷卡消费时保护密码且卡不离身,防止犯罪分子使用读卡器窃取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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